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
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崇久、吕振勇、张必贻、文秉友、燕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