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 关于子公司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与宁德时代开展合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暨与宁德时代开展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电气”、“上市公司”)
于2022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与宁德时代开展合作的议
案》。同意公司、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控股”)、贵安新
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目标公司”)于同日与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关于贵安新区中科
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中科星城控股与宁德时代
将对贵安新区中科星城进行增资,其中,中科星城控股将向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增资人民
币42,000.00万元,取得贵安新区中科星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0.00万元,宁德时代
或其全资子公司将向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增资人民币28,000.00万元,取得贵安新区中科星
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注册资本将
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80,000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前,贵安新区中科星城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万元)             (%)
    中科星城控股          10,000        100%        货币出资
       合计           10,000        100%
  本次增资扩股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万元)             (%)
    中科星城控股          52,000         65%        货币出资
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              28,000               35%           货币出资
        合计               80,000              100%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中科星城控股55%的投票权,
可实现对中科星城控股的控制,中科星城控股以及贵安新区中科星城是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同时,公司、中科星城控股、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与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
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
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
            公司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
          值基金(交易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2,329,007,802
注:1、前十股东情况来源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和李平。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8-12-18(1-4)
     法定代表人:皮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7E0N507F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涉及
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有关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主要财务数据。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丁方: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合称为“各方”。
  (一)本次增资安排
已实缴8,000万元)。甲乙双方将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其中甲方将自行或通过其全资子
公司以增资方式向目标公司投资28,000万元,取得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8,000万元;
乙方将向目标公司增资42,000万元,取得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2,000万元。本次增资
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80,000万元,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持
有目标公司增资后35%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增资后65%的股权。
  (1)本次增资款将分两期出资,就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而言,应于增资协议约定
的交割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以书面方式豁免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增资款
之日称为“交割日”);就乙方而言,应于交割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按其对目标公
司的持股比例完成与甲方同比例的实缴义务。
  后续各方将根据目标公司产线建设及技术研发的实际需要,共同协商确定甲乙双方
其余认缴出资的实缴时间,甲乙双方在实缴出资进度和实缴出资比例上保持一致。
  (2)本次增资交割的主要先决条件
  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的义务主要先决条件(“交割先决条
件”)如下:
包括本协议、目标公司章程,以及为完成增资需要其他附属协议、决议及其他文件(合
称“交易文件”);
股东会同意本次增资的决议,该等决议应包括如下内容:(i)批准本次增资和本协议及
目标公司章程等交易文件的签署及履行;(ii)任命甲方委派的人士为目标公司的董事
会成员);
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目标公司项目建设及业务合作计划
  目标公司“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第一期拟建设6.5万吨产能(“一
期扩产项目”);第二期拟建设3.5万吨产能(“二期扩产项目”)。
  如因当地政府土地供应等目标公司不可控之因素影响产能建设进度的,甲乙双方协
商共同推进项目建设或协商解决。
  在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目标公司且目标公司负极扩产项目建成投产后,甲方就其该等
负极扩产项目产能享有优先采购权,即目标公司将优先保障甲方的石墨化负极产品(“负
极产品”)供应。
  目标公司向甲方供应的具体负极产品型号及相应产品供应量由各方协商确定,并以
签署的正式采购协议或订单为准。
  (三)目标公司治理结构
派二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名董事出席的情况下(无
论是亲自出席或派代理人出席),方构成目标公司正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如果达不到法定人数,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无效。
目标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和财务副总监由甲方委派。
  (四)协议的生效、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
须制成书面文件,经增资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在交割日前,发生乙方、丙方及/或丁方违反(“违约方”)增资协议项下的约定、承
诺、义务,或于本协议下做出的陈述或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存在重大遗
漏或者具有误导性的,则甲方可向该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该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
立即进行补救;如果该违约方在甲方发出上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能充分补救其
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解除本协议;(3)如甲方未能按
增资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项,且在收到目标公司书面通知后的三十日内仍未能完全补救
的,则目标公司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解除本协议;(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
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任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另一方后解除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或未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违背其作出的
任何承诺,或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即构成违约。
包括守约方为主张权益所采取的维权措施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含诉讼保全保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合理支出的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与宁德时代开展合作,
有利于公司在锂电池领域加深与下游厂商的合作,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同时还可为公司锂电负极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加速产能扩张,保障公司产能利用率,
有助于公司适应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市场竞争和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
规划。本次开展合作涉及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
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垄断审查,本次合作涉及的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
目”亦需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的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
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科电气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