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1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间。
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室。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79人,代表股份数
量471,280,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606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量458,246,4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930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数量13,033,9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78人,代表股份14,524,0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78%。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量1,490,142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19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数量13,033,927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6762%。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
的所有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357,65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357,65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的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357,25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7,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15%;
反对166,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57%;弃权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8%。
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申请委
托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357,25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7,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15%;
反对166,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8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304,47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029%;
反对1,219,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7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456,756,300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304,47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029%;
反对1,219,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7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69,623,61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67,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931%;
反对1,656,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41%;弃权
股份的 0.0028%。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 旸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
《股东
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