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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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提升综合盈利能力,2022 年 1 月 13 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与专业机构西藏金
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广红先生、
陈书筛先生,以及其他 13 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嘉兴纯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并签署《嘉兴纯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实缴出资。
  公司本次与高级管理人员李广红先生、陈书筛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其二
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
本次与关联自然人李广红先生、陈书筛先生的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追认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追认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
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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