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董事、总经
理姚其胜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董事、总经理姚其胜于2021年12月14日、2021
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了公司
股票43,200股、40,000股、30,000股、80,000股。
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票数量(股) 交易均价(元/股)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4日 卖出 43,200 17.62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5日 卖出 40,000 17.74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27日 卖出 30,000 16.49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29日 卖出 80,000 17.17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29日 买入 10,000 17.27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照“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计算方法:(最高卖出价-
最低买入价)*短线交易股数=(17.74-17.27)*10,000=4,700元,即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为人
民币4,700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董事、总经理姚其胜在发现本次误操作行为后,立即通知了公司,并积极配
合公司进行核查。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本次事项的处
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已全部上交公司。
并重申了《证券法》中短线交易股票相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
为。姚其胜已深刻认识到短线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
诚挚的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
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