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 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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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
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
公司总经理辞职以及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聘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查阅了胡新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
问,胡新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披露的信息与实际情
况一致。胡新安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在公司控股
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经理的相关事项。我们查阅了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是合法有效的,同意公司予以聘任。
             独立董事: 周生明
                    姚家勇
                    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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