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2-008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申请人;
确的涉案金额);
无法整体判断上述披露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
本次仲裁(包括提出反仲裁请求等方式),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
益,并密切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强劲国际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劲国际”)于近日收到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发送的电子邮件,内容涉及 PENSTONE HONG KONG
LIMITED 香港恒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通”)提起的关于《香港机场第三
跑道系统项目(合同标段-3206)主要填海工程之地基处理工程 PVD、碎石桩、DCM
和振冲挤密分包合同》相关纠纷的仲裁请求。
(一)申请人情况
名称:PENSTONE HONG KONG LIMITED 香港恒通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九龙油麻地碧街 38 号协群商业大厦 5 楼 3 室
代理人:HOGAN LOVELLS(霍金路伟律师行)
(二)被申请人情况
名称:强劲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30 号新港中心第 2 座 10 楼 1003 室
代理人:REED SMITH RICHARDS BUTLER LLP(礼德齐伯礼律师行有限法律责
任合伙)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案件事实及起因
强劲国际作为分包商于 2017 年 3 月与承包商香港恒通签订了《香港机场第三
跑道系统项目(合同标段-3206)主要填海工程之地基处理工程 PVD、碎石桩、DCM
和振冲挤密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价格为 2,941,208,858.10 港元,并于 2018 年 8
月签署了《补充协议》。
香港恒通认为,在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强劲国际未能履行其在分包合同下
的义务,为避免造成分包合同工程的进一步延误,在强劲国际知情且同意的情况
下,香港恒通代强劲国际支付了各类款项以推动分包合同的继续进行。香港恒通
的主张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强劲国际欠付香港恒通为推动分包合同实施
而 产 生 的 费 用 261,143,433.76 港 元 , 因 上 述 事 项 香 港 恒 通 向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
(二)仲裁请求
香港恒通目前的仲裁请求:1、支付香港恒通为推动分包合同实施而产生的费
用 261,143,433.76 港元或仲裁员认为根据分包合同应付给香港恒通的款项;2、
违反分包合同的情况下,进一步和/或替代性的赔偿;3、要求支付上述款项利息;
申请人依据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规则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为准。
三、仲裁裁决情况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于
近日受理本案,目前案件还未进入开庭仲裁阶段。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公司收到受理
序 原告/申 受理机 涉案金额 进展
通知书或应诉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号 请人 构 (万元) 情况
通知书时间
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
上海强劲 限公司/浙江佳源杭城 建设工 湖州南
股份有限 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 合同纠 区人民 理
公司 限公司/佳源创盛控股 纷 法院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强劲 广州市
建设工
宁波御城置业有限公司 程合同 1,617.30
股份有限 人民法 理
纠纷
公司 院
中国二十 建设工 上海仲
冶集团有 程合同 裁委员 1,419.26
公司 理
限公司 纠纷 会
小计 5,485.40 -
合计 8,322.69 -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
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仲裁(包括提出反仲裁请求等方式)
,全
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