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以下意见: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
独立董事:方军雄、赵杨、王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