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控股股东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飞先生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9,970,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4%,中超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杨飞累计质 押所持有公 司股份 225,810,000 股, 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的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超集团的通知,获悉中超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江苏中超 中国民生银行
投资集团 是 10,300 46.72% 8.12%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1 日 月 17 日
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合计 - 10,300 46.72% 8.12% - - -
是否为控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押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充质 始日 日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中国民
生银行
江苏中超 2022 办理解除 日常
股份有
投资集团 是 10,300 46.72% 8.12% 否 否 年2月 质押登记 资金
限公司
有限公司 17 日 之日 需求
无锡分
行
合计 - 10,300 46.72% 8.12% - - - - -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一)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飞先生所持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已质 未质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股 占已 押股 占未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称 (股) 例 份限 质押 份限 质押
量 量 比例 比例
售和 股份 售和 股份
冻结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中超集
团
杨飞 9,526,749 0.75% 8,600,000 8,600,000 99.90% 0.68% 0 0 0 0
合计 229,970,779 18.14% 122,810,000 225,810,000 98.19% 17.81%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669633395H
法定代表人 杨飞
注册资本 75000 万元整
住所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
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五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
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
经营范围 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贵金属制品
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7 年 12 月 04 日至******
主要办公地点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12,952.28 964,163.26
负债总额 599,336.77 647,695.17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总收入 792,622.10 586,709.82
净利润 11,876.49 1,987.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094.49 94,446.67
资产负债率 65.65% 67.18%
流动比率 134.26% 125.81%
速动比率 96.06% 90.66%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7.60% 15.29%
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37,062.00 万元。中超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
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情况。中超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
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用于中超集团融资需求,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制风险和降低质押率,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
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中超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中超集团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