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01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有 38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职务调整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
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
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
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规定。
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孙双胜先生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宜经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宜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2 月 16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8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90.60 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唐人神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