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2-02-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15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
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关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具体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骨
干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
 ○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
 ○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年青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