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2022-02 号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
借款的议案》的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向银行申请借款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过 1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是为补充经营流动资
金,满足经营需求,借款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本次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
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事项。
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借款文件符合相关规定。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的决策权属于董事会,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袁公章、叶志锋、何焕珍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