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 吉华集团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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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杨泉明先生、副总经理陈小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
工作调整原因,杨泉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小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杨泉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陈小勇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
续在公司从事其他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杨泉明先生、陈小勇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泉明先生、陈小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工作
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杨泉明先生、陈小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爱军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经
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吴爱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吴爱军先生简历
  吴爱军,男,1971 年 12 月出生,江苏灌南县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
投资办公室主任、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吴爱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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