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2-00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
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
热电公司”
)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1 年的互保协议。上
述事项已经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
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下简称“华夏银行平湖支行”
)签订了编号为“JX0720120220004”的《银行承兑协
议》
,弘欣热电公司向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申请办理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的汇票承兑,出票日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根据上述
承兑协议,弘欣热电公司为该承兑汇票交付 250 万元保证金,公司为该承兑汇票提
供 75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JX02(高保)20210007”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期间
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的编号为“JX02(融资)20210004”的《最高额融资合同》
项下的人民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前述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26,750.00 万元(不
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司最近一期(2020.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 5.6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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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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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账单》(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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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