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顺灏股份
股票代码 0025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丹 张少怀
住所 香港铜锣湾威非路道 上海市普陀区 上海市普陀区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顺灏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
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顺灏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王丹、张少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丹、张少怀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顺灏股份比例由 38.82%变为 33.5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王丹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
港澳通行证号码:H010604****
(2)张少怀
性别:女
国籍:中国(香港)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
港澳通行证号码:H004815****
(3)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威非路道
公司执行董事:王丹
注册编号:34568517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
公司股东:王钲霖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丹持有顺灏股份123,333,7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1.63%;张少
怀持有顺灏股份52,195,38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92%。王丹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100%表决权。因此,王丹、张少怀、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基于个人资金需要;
(2)因公司注销回购的部分公司股份使公司总股本减少,从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
划,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作出增持或继续减持顺灏股份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公司当 占公司当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股数 持股股数
时总股本 时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6,063,750 22.27 236,063,750 22.27
顺灏投资集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团有限公司 份
其中:限售流通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23,333,700 11.63 103,420,504 9.76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王丹 123,333,700 11.63 103,420,504 9.76
份
其中:限售流通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2,195,386 4.92 16,458,659 1.55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张少怀 52,195,386 4.92 16,458,659 1.55
份
其中:限售流通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11,592,836 38.82 355,942,913 33.58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 411,592,836 38.82 355,942,913 33.58
份
其中:限售流通股份 0 0 0 0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411,592,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2%。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占当时总
信息披露义务
权益变动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股) 股本
人
比例(%)
王丹 2019 年 9 月 27 日 大宗交易 2,400,000 0.2264
张少怀 2020 年 6 月 22 日 集中竞价 3,000,750 0.2830
张少怀 2020 年 7 月 3 日 集中竞价 7,600,824 0.7170
张少怀 2021 年 3 月 22 日 集中竞价 10,590,000 0.9989
张少怀 2021 年 6 月 18 日 集中竞价 10,539,000 0.9941
顺灏投资、王 股份注销权益被
丹、张少怀 动增加
王丹 2021 年 9 月 3 日 大宗交易 17,513,196 1.6522
张少怀 2022 年 2 月 14 日 集中竞价 4,006,153 0.3779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的; 2、2021 年 7 月 22 日,因公司完成 168,000 股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除数。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355,942,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8%。
二、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权利限制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其中质押数量 其中司法冻结数
股东名称
份数量(股) (%) (股) 量(股)
王丹 60,647,392 5.7215 60,107,392 60,647,392
顺灏投资 63,836,100 6.0223 63,836,100 0
合计 124,483,492 11.7438 123,943,492 60,647,39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尚没有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期签署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减持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
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本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张少怀女士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的误操作减持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此举
违反了以上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
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
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
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3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
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张少怀女士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的误操作减持 4,006,153 股后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拥有权益比例累计变动超过 5%,此举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次违规操作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事件的发生及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向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引以为戒、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除以上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
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股票简称 顺灏股份 股票代码 0025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丹、张 信息披露义务人
少怀 中国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变化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东 实际控制人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权益变动方式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2、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权益被动增
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11,592,836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38.82%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55,649,923股 变动比例:减少5.2439%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注:2021年7月22日,因公司完成168,000股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
由1,060,156,922股变更为1,059,988,922股,当时信披义务人合计持有的股数为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动增加比例为0.0056%。)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55,942,913
持股比例:33.5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19年9月7日至2022年2月14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权益被动
增加
及方式
是否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否 □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持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是□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否√
其他情形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