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力”)独立董事,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郭嘉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
意见;
通过对郭嘉祥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
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郭嘉祥先生具备履行董事长职责的任
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长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
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郭嘉祥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续聘许光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总经理候选人许光汀先生履历及相关材料后,我
们认为许光汀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其提名、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董事会续聘许光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 宁 郑守光 温步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