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证券代码:0009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22 号院 1 号楼 23
层 230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紫光股份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紫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屹唐同舟 指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紫光股份、上市公司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紫光股份 19,448,640 股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持有紫光股份股权比例由 5.6800%变为 4.9999%,
下降至 5%以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屹唐同舟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22 号院 1 号楼 23 层 2302
成立日期 2019 年 1 月 18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 月 18 日至 2034 年 1 月 17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份额 7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MA01GWME72
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经营范围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 2033
年 12 月 31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普通合伙人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0.14%份额,有
合伙人情况
限合伙人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 99.86%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唐雪峰 男 屹唐同舟授权代表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紫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
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紫光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紫光股份合计不超过 28,600,798 股股份,不超过紫光股份总股本
的 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
状况并结合自身业务及财务需求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紫光股份 162,452,536 股股份,占紫
光股份总股本的 5.6800%,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紫光股份 143,003,896 股股份,占紫
光股份总股本的 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屹唐同舟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紫光股份 19,448,640 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
减持价格区间/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股)
持价格(元/股) (%)
集中竞价交 2022 年 2 月 10 日
易 -2022 年 2 月 11 日
屹唐同舟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03 6,466,800 0.2261%
大宗交易
合计 19,448,640 0.6800%
注:上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屹唐同舟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屹唐同舟 无限售流通股 162,452,536 5.6800% 143,003,896 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屹唐同舟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屹唐同舟通
过公开征集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紫光股份 162,452,536 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
的 5.6800%。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
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电话:010-6277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报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
唐雪峰
签署日期: 2022 年 2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
唐雪峰
签署日期: 2022 年 2 月 16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上市公司名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紫光大楼
股票简称 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 000938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发区荣华中路 22 号院 1
名称 (有限合伙) 注册地
号楼 23 层 2302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62,452,536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680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19,448,64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0.6800%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 2 月 15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减持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减持,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
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在此前 6 个月是 注:屹唐同舟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否在二级市场买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紫光股份 19,448,640 股股份。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
卖该上市公司股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票 股份。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
唐雪峰
签署日期: 2022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