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
备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
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2021 年 7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
自查期间,共有 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3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
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
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
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
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均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
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知悉内幕信息的公司及中
介机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发生内幕信息
泄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