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
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为贰仟万元整,期限壹年,用途为支付货款。
根据《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50%的股权。其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313781880M
住所:苏州高新区青城山路 350 号
法定代表人:赵关荣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14 年 9 月 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相关外部设备、通讯设备(不含
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机电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系统集成;能源与环保工程设计、安装与维护;投资管理与咨询;电子产
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安防设备销售;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0,098,268.47 172,036,242.40
负债总额 69,665,320.64 51,352,471.12
净资产 140,432,947.83 120,683,771.28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6,206,014.44 25,972,266.29
利润总额 23,928,743.14 138,204.08
净利润 22,306,976.50 -142,033.69
易维迅为公司重要的主营业务开展主体之一,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
量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良好,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无对外担保。本次为易维迅提供担保后,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6%。以上担保中有 2,000 万元为公司本次对易维迅提供的
担保;有 8,000 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保;有 3,000 万元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6,6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6%,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合计 11,000 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的合计 5,000 万元的担保;为二级子公司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
有限公司提供的 600 万元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易维迅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被
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易维迅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公司直接控制易维迅 96.50%的股权,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为易维迅的银行贷款
及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易维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
的开展,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维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
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
此公司为易维迅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我们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