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证 券 日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70,82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4.7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9,335,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6.53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31,485,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255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2,485,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1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2,485,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17%。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87,480,088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75,307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81,404,781股。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0,678,4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43,33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827%;反对1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0.768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170,679,1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4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09%;反对1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0.768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170,670,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35,13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528%;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0.7685%。
总表决结果:同意170,670,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35,13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528%;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0.76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唐小斌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