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望京商务区 4、5 号地保利国际广
场 T1-29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20.41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京南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席本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陈京南出席了本次会议,马明军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林玲律师、余学军律师
本次会议由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林玲律师、余学军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
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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