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下
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3 日 9:15—9:25、
为:2022 年 3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2、3、4 为等额选举
提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案》 (6)人
应选人数
(3)人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应选人数
案》 (2)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6 日在《证
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等相关公告。
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第 3 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第 2、3、4 项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
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
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
件至 ir@zydd.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艳
联系电话:010-68809559
电子邮箱:ir@zyd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
(采取信函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栏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 列 打
提案名称 勾 的 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 可 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6)人
应选人数
(3)人
应选人数
(2)人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愿进行表决。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
证号码/ 法人 法人股东
股东统一社会 法定代表人姓名
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
是否委托
人员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