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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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
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合规;
吴剑波先生、武思宇先生、柳建国先生、牛辉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经公司股东上海复星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
核查,拟选举周建和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推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拟选举陈涛先生、高平均先生、张新卫先生为公司
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一致认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认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平均先生、张新
卫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新卫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
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不会影响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
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宋二祥、高平均、张新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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