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占比(%)
股)
吴云义 集中竞价 2022-02-09 9.6516 403,410 0.2007
合计 403,410 0.2007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限售股份 5,034,307 2.5048 4,869,307 2.4227
吴云义 无限售股份 1,458,103 0.7255 1,219,693 0.6068
合计 6,492,410 3.2303 6,089,000 3.0295
(注:上述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况。
三、 其他事项说明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四、 备查文件
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