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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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134 名激励
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76.76 万股,同时作废预留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及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殷俊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月24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4月3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136 名激励
对象授予 500.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07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234,000 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鉴于目前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宏观经济形势较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之时发生
较大变化,公司预期经营情况和股权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
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出发,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
注销 13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76.76 万股,
同时作废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及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
诺,自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申请办理已授予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
程》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将继续通过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优化薪酬体系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
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也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实际情况,继续考量
研究有效的激励方式,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回购总金额、资金来源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授予
登记数量为 500.16 万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回购注销完成了对 2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3.4 万股。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至
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减去已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
即回购数量为 476.7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22%。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
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11.07 元/股。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至本公
告日,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因此,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回购价格为 11.07 元/股。
   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金为 5,277.7332 万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741,125   28.68%   -4,767,600   106,973,525   27.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936,103   71.32%                277,936,103   72.21%
三、股份总数    389,677,228   100.00%    384,909,628   100%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134 名
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76.76 万股及作废预留部分的限
制性股票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
购注销 13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76.76 万
股,同时作废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及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
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凯伦股份本次终止实施及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
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
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终止的原因、本次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
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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