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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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际大厦 A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3,193,84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1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803,98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2078%。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
份 803,9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总数 0.20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
律师、张艳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949,1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3%;
反对 47,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弃权 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755,2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9425%;反对 47,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460%;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11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94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2%;
反对 47,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弃权 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755,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9301%;反对 47,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5%;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114%。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94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2%;
反对 47,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弃权 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755,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9301%;反对 47,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5%;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114%。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张艳律师到会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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