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
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按照要求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2022 年 1 月
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按照要求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交了告知函回
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中止审查通知书》(213004 号),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恢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审查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恢复审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
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
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
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