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 至
份大会议室。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7981%。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
股份 124,392,98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375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
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622,06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22%。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3 人,代表股份 1,906,815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0.4963%。
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4,627,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92%;反对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19,6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25,993,7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1%;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5,4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8816%;反对 21,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25,999,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1,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806%;反对 15,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9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