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龙
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龙马”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证监会公告
〔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81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920,955 股,每股发行价为 27.1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729,827,090.0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856,863.98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716,970,226.07 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
天健验【2017】492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龙马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环境产业公司”)作为共同方于 2018 年 9 月 6 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签订了《福建
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期末投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承诺投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资进度
号 投资总额 资总额 (1) (2)
(3)=(2)/(1)
合计 729,827,100.00 716,970,226.07 636,426,958.92 88.77%
[注] 由于“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投入建设面积为预计的 1/3,且购置的写字
楼已装修导致投入金额低于计划金额,但已达到预期使用效果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
的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 前达到预定可 使用 本次 调整后达到预 定可使用
项目 名称
状态 日期 状态 日期
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
务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已经组建具备一定规模
的环卫装备综合配置中心,并通过软硬件投入,为环卫服务项目子公司提供环卫
装备一体化的综合解决方案和综合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服务,有力支撑公司环
卫 服 务 业 务快 速 开 展。 2021 年 上 半年 该项 目 募 集 资金 投 入 实现 经 济 效 益
“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的投入进度主要根据公司目前环卫服务项目
业务规模及增长预期。由于受 2021 年度财政支出短暂的放缓致使部分环卫服务
项目招标延期、公司环卫服务项目开拓进度不均衡、部分环卫服务项目政府环卫
资产移交缓慢、部分环卫服务项目合同周期较短、运营范围较小等多方因素的影
响,该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为保证募投资金的使用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
金的作用,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预
定可使用状态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
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进度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福龙马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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