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宋希亮
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
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次数
宋希亮 11 11 0 0 均为赞成票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宋希亮 2 2 0 0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会委员。
公司 2021 年度共计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本
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宋希亮 8 8 0 0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认真审议基础上,对 2021 年度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意见
日期 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类型
意见
的独立意见
见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立意见
费用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见
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
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
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
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
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
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
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说明事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