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李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
《公司法》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自觉加强学习调研,客观、公正、
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
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进行现场考察,同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
断,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说明事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