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广东宝乐机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州科语机器人有限公司51.00%股份。(上述交易以下总
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经审慎判
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事项,包
括并不限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等,相关事项已在重组预
案中详细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该企业不存
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在各方均能严格履行相关交易协议的情
况下,标的资产转移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抗风
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
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能继续保持必要的独立性。
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和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毛伟也出具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承
诺。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