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2-02-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广东宝乐机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州科语机器人有限公司51.00%股份。(上述交易以下总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七条规定的相关主体,未发现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鸿博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