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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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022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集投票权。
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周友苏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
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
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
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
及其摘要的议案》;
法>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上公告的《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下:
     周友苏,男,1953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1983 年 7
月至今,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现任研究员,教授,四川发展龙蟒
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华
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
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
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承诺不存在证监会《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
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产生冲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出席了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
《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
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4:00-17:00)。
   (三) 征集 方式 :采用 公开 方式 在证 监会指 定的 信息 披露 网站巨 潮资 讯网上
(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递交本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
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股票账户卡;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
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B 座
   收件人:宋晓霞
  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电话:028-87579929
  联系传真:028-8525063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
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
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
被确认为有效: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
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
动失效;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
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
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
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
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
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
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
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周友苏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
      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
      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
      充分了解。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
      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
      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
      友苏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
       宜的议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
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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