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
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
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林明玲女
士、马学沛先生、高俊斌先生、张毅先生、马淦江先生五人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丽梅女士、蔡浩先生、李洁芝
女士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曹丽梅女士为会
计专业人士。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
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
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
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历。1998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汕头市天亿马电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担任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副总经理,2017 年 4 月 29 日至今担任董事长。
林明玲女士现持有公司股票 13,394,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43%,为
公司控股股东。林明玲女士与马学沛先生为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马学沛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汕头市励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股权,
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此外,林明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明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广
东天亿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 4 月 28 日至今,任汕头市励志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16 年至今,任汕头市工商联合会副主
席;2012 年至今,任汕头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委;2013 年至今,任汕头市青年科
技工作者协会会长;2011 年 10 月被选举为汕头市龙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任期 5 年);2016 年 12 月被选举为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
期 5 年);2022 年 1 月被选举为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 5 年)。
马学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 2,575,800 股,通过汕头市励志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257,580 股,合计持有公司 2,833,380 股,占总股本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马学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历。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戴尔(厦门)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8
年 3 月至今,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先后任商务主管、采购部经理、商
务总监,现任董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高俊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俊斌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计算机中级工程师。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汕头市南峰集团化建有限公
司助理工程师;1995 年 6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汕头市协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黄淑贞家庭于 1993 年开始经营汕头市协华新技术发展公司,并于 2001 年 3
月注册了汕头市协华科技有限公司,期间一直任职于此);2004 年 2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广东宏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加入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技术中心总监,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个人曾获 2016 年全
国优秀首席信息官称号。2016 年 7 月至今,兼任汕头市百骏驾驶考培有限公司
监事。
张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毅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历。
地产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汕头经济特区通发厂房
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马淦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沛先生为叔侄关系,与
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及汕头市励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
外的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马淦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文
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究生学历。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9 月,于广州铁路集团任会计;2006 年 9 月至
月,于中山大学就读并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2014 年 7 月至今,于广东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审计系任副教授。
曹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丽梅女士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生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8 月于伦敦城市大学任高级研究员;2008 年 8
月至 2012 年 6 月于英国欧创集团任高级软件工程师;2012 年 6 月至今,担任汕
头大学工学院教授。
蔡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浩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制度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0 月,于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合同审查
员;1999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0 月,于广东为正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06
年 11 月至今,于广东本力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
李洁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洁芝女士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