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现将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修订。
二、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备注
第二条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 第二条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系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系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 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在汕头市市场监督管 股份有限公司,在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
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4405007080295548。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新增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销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销 经公司第二
售: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通信设备, 售: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通信设备, 届董事会第
通用机械设备,文化办公机械,文化 通用机械设备,文化办公机械,文化用 十四次会议、
用品,五金交电,空调、无线电设备; 品,五金交电,空调、无线电设备,汽 2020 年第六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 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新能源汽车整 次临时股东
广告;档案管理咨询、评估、鉴定、 车;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 大会审议通
整理、修复、档案管理技术和数字化 类广告;档案管理咨询、评估、鉴定、 过,已完成工
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电子产品租赁; 整理、修复、档案管理技术和数字化服 商变更。
以下项目限由其分支机构经营:生产: 务;增值电信业务;电子产品租赁;以
计算机及信息化配套产品;电子出版 下项目限由其分支机构经营:生产:计
物零售。 算机及信息化配套产品;电子出版物零
…… 售。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式进行。 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第 公 司 因 本 章 程 第 二 十 四 条 第 一 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第一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会议决议。 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第一款规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 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四十条 …… 第四十一条 ……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务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
规定的交易事项; 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三条
规定的担保、财务资助事项; 规定的担保、财务资助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总资产 30%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
第四十六条 …… 第四十七条 ……
公司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及董事会作出 公司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及董事会作出
的决议,提供网络或法律、法规允许 的决议,提供网络投票或法律、法规允
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许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会的,视为出席。 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时,由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
股东大会的网络方式提供机构验证出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席股东的身份。 出席股东大会,并由召集人及律师依
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
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股东
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时,由股东大
会的网络方式提供机构验证出席股东
的身份。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
……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
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 第五十七条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程第五十五条 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程第五十六条 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六十五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 第六十六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
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 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
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如股东未按照本条及本章程第六十四 如股东未按照本条及本章程第六十五
条之规定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公司有 条之规定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公司有权
权认为该授权无效,公司有权拒绝该 认为该授权无效,公司有权拒绝该代理
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人参加股东大会。
第八十一条 …… 第八十二条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决权的股份总数。
比例限制。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九条 ……
罚; 罚;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名。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且其
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有注册会计师 中至少包括一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
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
博士学位的会计专业人员。 位的会计专业人员。
…… ……
第一百一十条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
份的相关事项; 事项;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 第一百一十四条 ……
(一)决定除本章程第四十二条 规定 (一)决定除本章程第四十三条 规定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以外的对外担保事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以外的对外担保事
项,董事会审 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 项,董事会审 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 上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上董事审
董事审议同意。 议同意。
……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交易的定 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交易的定义见本
义见本章程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的规 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上述交
定。上述交易事项,如法律、法规、 易事项,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规范性文件及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大 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会审议通过的,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 第一 百 三 十 条 本章程第九 十 九 条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条 关于董事的忠实义 本章程第一百〇一条 关于董事的忠实
务和第一百〇一条 中第(四)至(六) 义务和第一百〇二条 中第 (四)至(六)
项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 项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
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 新增
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
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
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
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 第一百四十一条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 报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 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个月内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 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在每一会计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 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中国证 的一个月内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 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
制。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 的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七十条
规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但 规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但对
对于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本章程另有 于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本章程另有规定
规定的除外。 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
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 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七十条 规
规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但 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但对于
对于董事会临时会议,本章程另有规 董事会临时会议,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
定的除外。 外。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
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 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七十条 规
规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但 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但对于
对于监事会临时会议,本章程另有规 监事会临时会议,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
定的除外。 外。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
百八十三条 第(一)项情形的,可以 百八十五条 第(一)项情形的,可以
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
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分之二以上通过。 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
百八十三条 第(一)项、第(二)项、 百八十五条 第(一)项、第(二)项、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 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
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组 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
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
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 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进行清算。
第二百〇三条 本章程中依据上市规 删除
则及相关上市规范性文件等所作出的
特别规定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执行。
第二百〇六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有权机关核准后,自公司 议通过起生效。
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生效。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备注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亿马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亿马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 》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
)及《广 则》”)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
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 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
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 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
大会的,应当报告广东证监局派出机
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
告。
第五条 公司上市后召开股东大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 删除“上市
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 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后”
律意见并公告: 并公告:
…… ……
第九条…… 第九条…… 删除“在股东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 大会决议公
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 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 告之前,召集
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 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 股东大会的
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股东合计持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比例不得
公告之前,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 低于 10%。
”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
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
内容。 内容。
…… ……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 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
公司上市后,还应当按照法律、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
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 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大会的,视为出席。 ……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 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向股东提供股东
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明确载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决程序。
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下午 3:00。采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
进行网络投票的,现场股东大会应当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在交易日召开。 下午 3:00。采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公司上市后召开股东大会,除现 进行网络投票的,现场股东大会应当
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 在交易日召开。
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二十四条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 第二十五条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
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法
理人还应当提交股 东授权委托书和 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
第二十八条召集人应当依据证券 第二十八条 召集人和律师应当
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对股东 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
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 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
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
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 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
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
公司上市后,还应由律师依据公 应当终止。
司股东名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
验证。
第三十四条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 第三十四条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 删除“公司上
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市后”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上市后,股东大会审议影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
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上市后,公司董事会、独立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或者依照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制。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第三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三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
果应计为“弃权”。 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果应计为“弃权”。
第四十条 …… 第四十条 ……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当由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当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
票、监票;公司上市后,还应加入律 负责计票、监票。
师进行计票、监票。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上市后,股东大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 删除“公司上
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 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 市后”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 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 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 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
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 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详细内容。
第四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 第四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
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 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
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 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
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 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
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通知各股东。 止本次股东大会,应当及时公告。同
公司上市后,还应当及时公告。同时, 时,召集人应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
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券交易所报告。
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 新增
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
股,以及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
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
股东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
当经出席 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
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中针对上市公 删除
司的有关规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执行。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备注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删除“和董事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 会办公室”
会日常事务。 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十二条 附则 第三十二条 附则 删除“本规则
…… …… 中针对上市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 公司的有关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规定,自公司
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首次公开发
本规则中针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 行人民币普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通股股票并
票并上市后执行。 上 市 后 执
行。”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备注
第一条 宗旨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
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 ”
)和《广东天亿马 “《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天亿马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第二条 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删除“兼任监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 事 会 办 公 室
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 务,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 负责人”
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 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
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 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删除监事会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 办公室相关
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 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描述
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 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
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 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
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 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
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 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 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的决策。 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删除监事会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 办 公 室 相 关
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 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 描述
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 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
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
观事由; 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
地点和方式; 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
期等。 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
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 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的通知。
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
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 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
部门报告。
第七条 会议通知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删除监事会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 办公室相关
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 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将 描述
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 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
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 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
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 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
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 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
相应记录。 应记录。
…… ……
第十四条 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会议记录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 负责记录的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
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 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内容: ……
……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主席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指定人
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 员整理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
第十九条 附则 第十九条 附则 删除“本规则
…… …… 中针对上市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公司的有关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规定,自公司
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首次公开发
本规则中针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 行人民币普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通股股票并
票并上市后执行。 上 市 后 执
行。”
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条款 备注
第二条 …… 第二条 …… 删除“公司上
(五)公司上市后,对于必须发生的 (五)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 市后,”
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关规定。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以上的关联交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 以上的关联交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中针对上市公 删除
司的有关规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执行。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公司内
部控制管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三、审议程序
《公司章程(2022 年修订)》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修订本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决议》
议决议》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 2 月修订)》
及相关制度文件修订本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