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提交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认购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关连交
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的规定。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
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内部审批程序。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星、王荣、邹宏、冯敦孝、袁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