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1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
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
行了必要的登记。同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1 名内
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上述人员的交易行为发生在其被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前,当时未获知本
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
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其在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
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1 名激
励对象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
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卖出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
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
记。在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