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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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建
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建设”、“上市公司”、“发行人”或
“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发行监
管问答》”)等有关规定,对西部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拟分别由战略投
资者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建西南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西部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80,016,00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51,444,577 股,认购金额为 1,760,112,039 元。2021 年 12 月
作协议》。
   二、投资者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
  (一)投资者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
  根据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会议资料、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协
议、战略投资者及相关认购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并通过网络等公开途径的查
询,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符合《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
答》关于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1)海螺水泥在水泥行业具有较强的战略性资源
  海螺水泥成立于 1997 年 9 月,主要从事水泥及商品熟料的生产和销售,系
中国水泥行业首家 A+H 股上市公司、中国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之一,位居国家
位,熟料产能 2.6 亿吨、水泥产能 3.6 亿吨,下属子公司分布在中国 24 个省、
市、自治区以及印尼、缅甸、老挝、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拥有世界
先进的水泥设计、装备制造和成套技术,在水泥行业具备较强的资源优势、成
本优势、技术优势及品牌优势等,核心产品水泥及砂石骨料是西部建设混凝土
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产业协同效应明显。
 (2)海螺水泥将与上市公司展开多领域战略合作,与上市公司谋求双方协
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双方拟通过海螺水泥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双
方的战略合作,并在以下合作领域中具体开展战略合作。
  ①原材料供销合作
  海螺水泥作为水泥行业龙头企业,具备雄厚的产能、资金、管理、研发实
力以及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经济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双
方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海螺水泥在采购模式、销售价格、结算付款方式、货款
授信等方面,给予上市公司一定优惠。
  ②混凝土搅拌站增量市场合作
  由于商品混凝土受运输半径限制,区域特征性强。双方将以成立合资公司
等形式,在双方拥有产业优势的区域共同投资,加大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收购
力度。同时,双方在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结合合资的混凝土公司发展情况和资
金需求,为合资公司提供资金保障。在合作的基础上,双方未来三年将在华
东、华南、中部、西部等地区及海外投资混凝土搅拌站,具体合作模式可采取
“一站一议”方式。同时,双方可以探讨整合现有商混产业,发挥各自优势,促
进共同提升。
  ③砂石骨料业务合作
  双方在砂石骨料领域资源开发、市场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一方面,砂石
骨料作为海螺水泥“十四五”期间产业链发展重点,双方可利用各自优势,在
合资公司所在区域内共同开发、获取新的石灰石矿产资源;另一方面,上市公
司具有巨大的砂石骨料需求,双方可开展砂石骨料供销方面的合作。
  ④物流运输业务合作
  海螺水泥具备丰富的物流运输经验,并在东部地区拥有 30-40 个万吨级专
用码头,尤其“T 型战略”借助长江的便利水路运输,有效地解决了运输成本
问题并开拓了广阔的长三角市场。上市公司将与海螺水泥在水泥、砂石等领域
签订物流运输方面的合作协议。海螺水泥在具有商业合理性条件下,优先为上
市公司提供旗下的海螺智慧物流供应链平台的采购运输服务,并提供一定程度
价格或账期优惠。另外,双方将探讨共享公路运输、铁路专线等方面的物流资
源,共同提高业务的跨区域协同能力。
  ⑤产业互联网项目合作
  基于上市公司的产业互联网项目经验,双方将展开深度合作。在满足合法
合规性要求的前提下,一方面,针对上市公司已正式投入运营的骨料供应链平
台和混凝土互联网交易平台,考虑将海螺水泥的骨料产能、混凝土产能纳入上
述平台;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智慧物流系统也可纳入海螺水泥海螺智慧物流
供应链平台。在金融服务方面,双方将推动大中型企业授信资源整合与互信,
促进金融资源的互信互通,创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和数字结算,共同提升资产
使用效率及价值创造力,实现互惠共赢。
  ⑥科研技术合作
  上市公司在混凝土主业方面具备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将为海螺水泥提供
混凝土相关的生产及技术服务,如预拌厂废浆渣高效高值处置系统、智慧工厂
软硬件设备等,海螺水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上市公司相关设备及技术服
务。此外,双方考虑联合成立水泥及制品科研学院,实现水泥、砂石到制品的
全产业链的科研合作,共同整合外部科研资源,并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和
新产业。
  ⑦海外业务合作
  海螺水泥围绕“一带一路”已进行国际化布局,并在印度尼西亚、柬埔
寨、老挝、缅甸、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建有工厂。鉴于上市公司的国际化发展
需求,上市公司考虑选择跟随海螺水泥的海外布局,并与海螺水泥当地公司进
行业务合作,共同开拓海外市场。
  自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
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80,016,005 股计算,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海螺水泥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 16.30%,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
较大比例股份。
  海螺水泥拟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承诺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
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前述发行结束之日确定为本次发行
股份上市当日,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治理,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帮助上市公司显著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
  根据海螺水泥与上市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发行结束日起,海
螺水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西部建设《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 1 名非独立董事,以提案方式将董事候选人名单提
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海螺水泥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上市公司履
行必要审议程序选举成为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下,将参与上市公司董事
会决策,合理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协助上市公司进行决策,在上市公司治理中
发挥积极作用,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海螺水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不存
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源,大幅促进上市公司市场拓展,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和盈利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与海螺水泥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在原材料
供销、混凝土搅拌站增量市场、砂石骨料业务、物流运输、产业互联网项目、
科研技术、海外业务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海螺水泥作为国内领先的水泥生产
企业,具有较强的资源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及品牌优势,将与上市公司
从资本、产业、产品到管理等多个层面进行资源匹配、整合与协同发展,降低
公司的生产成本及在长三角等区域的增量市场开发难度,进一步发挥公司的技
术优势及产品潜力。若双方未来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开展上述合作,预计
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领先的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大幅促进上市公
司市场拓展,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和盈利能力。
 (二)上市公司已与投资者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等系列协
议,作出切实可行的战略安排
  上市公司已与海螺水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战
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双方的合作方式、合作领
域、合作目标、合作期限、战略投资者拟认购股份的数量、定价依据、参与上
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持股期限及未来退出安排、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违约责
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
 (三)上市公司已履行及将要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同意引入海螺水
泥作为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和
《战略合作协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
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交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
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此外,按照《发行监管问答》的要求,上市公司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
事会相关议案中充分披露本次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商业合理性、募集
资金使用安排、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穿透披露股权或投资者结构、战略合
作协议的主要内容等。
  上市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将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海螺水泥符合
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义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情形
  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海螺水泥,全面提升公司
实力。海螺水泥在水泥行业具备较强的资源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及品牌
优势等。海螺水泥与上市公司系产业链上下游关系,业务契合度和协同性较
高。引入海螺水泥后,双方将在原材料供销、混凝土搅拌站增量市场、砂石骨
料业务、物流运输业务、产业互联网项目、科研技术及海外业务等方面开展合
作,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符合上市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上市公司与海螺水泥已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股票认购协议》和《战
略合作协议》;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已履行了现阶
段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审议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将单独计票
并披露。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6.14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八条的规定,定价基准日符合《实施细则》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
义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向发行对象
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协议以及上市公司出具的承诺等资料,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的情形。
   中建西南院已承诺:“具有充足的资金认购西部建设本次发行的股票,认
购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
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西部建设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西
部建设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中建西南院提供
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海螺水泥已承诺:“具有充足的资金认购西部建设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资
金为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
间接使用西部建设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西部建设及其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海螺水泥提供财务资助、补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引入海螺水泥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实施细
则》第七条和《发行监管问答》对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引入海螺水泥作为战略投资者,不存在上市公
司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义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的要求。
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发行监管问答》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张天亮        侯建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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