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辞职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曹志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我
们对曹志强先生辞职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曹志强先生
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低于法定要求,公司目前正在推进补选董事及
选举新任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等后续工作,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独立董事:管炳春、张建平、谢岭、赵俊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