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 万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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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会
将向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推荐7名董事候选人,分别为黄振光、毕天晓、陈
岚、肖磊、虞熙春、李丘林、任光明,其中虞熙春、李丘林、任光明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7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资料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熊爱华投反对票,理由为:本人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勤
勉尽责,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鉴于本次董事会未将本人作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故投反对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议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将向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推荐7名董事候选人,分别为黄振
光、毕天晓、陈岚、肖磊、虞熙春、李丘林、任光明,其中虞熙春、李丘
林、任光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任光明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审核,以上董事候选人符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为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告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虞熙春、李丘
林、任光明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
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以上7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以上7位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届董事会的现有董
事在第十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十一届董事会
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熊爱华投反对票,理由为:鉴于第一项议案投了反对票,故此议
案投反对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编号:2022-022)
            。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1 票;弃权:0 票。
  董事熊爱华投反对票,理由为:鉴于第一项议案投了反对票,故此议
案投反对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五年均在公司就职,现任公司董事长。
  黄振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75,000 股;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毕天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95,000 股;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兼任万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
  陈岚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500,000 股;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
司担任董事外,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师。现任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副主任兼质量总监。
  肖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36,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注册税务师。曾就职于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正大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至今任
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董事,现兼任深圳市科信
委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考评专家、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注
册会计师协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002551)董事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055)独立董事。
  虞熙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圳研究生院讲师、副教授、博导,现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教授、
博导。
  李丘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业工学博士学位。曾任空军第一航空学院副教授、空军装备研究院高级工
程师,入选空军首批高层次人才;现任南方科技大学力学与航空航天工程
系研究教授、硕士生导师,南方科技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
  任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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