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2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采用现场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2022
年 2 月 14 日 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
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46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75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4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1,571,078,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0,648,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5%。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如下: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570,452,89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
反对 653,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表决结果:该子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81,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53,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恒鸣
化纤有限公司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因此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69,981,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
反对 653,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8%。
表决结果:该子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81,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53,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恒鸣
化纤有限公司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因此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69,988,4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
反对 646,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表决结果:该子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88,4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46,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恒鸣
化纤有限公司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因此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69,988,4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
反对 646,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表决结果:该子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88,4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46,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限公司开展芳烃等纸货贸易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570,456,89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
反对 649,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表决结果:该子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85,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49,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等业务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570,456,89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
反对 649,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表决结果:该子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
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85,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49,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2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
保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
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29,963,20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0%;
反对 41,143,18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9%;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9,491,66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41,143,18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2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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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70,456,89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
反对 649,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85,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49,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2 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
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70,456,39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
反对 650,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84,8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50,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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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7,977,97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5%;
反对 2,656,87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7%;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7,977,97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2,656,87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
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70,051,0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
反对 690,3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
弃权 378,97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579,5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90,3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378,97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20 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产业一体
化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
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70,452,89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
反对 653,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81,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53,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
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34,991,9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0%;
反对 36,114,44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9%;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34,520,41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36,114,44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