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份 284,08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326%。
总股份的 0.00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
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审议的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代理人
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91,43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91,43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1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400 股 , 占 出 席会 议 的中 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489%。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赵东伟律师为本次股东大
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决议。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