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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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款“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的规定,鉴
于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337,598,000 股 减 少 至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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