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计划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衍蘅、穆铁虎、张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