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我们仔细审阅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未来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能
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
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
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谭群钊、张子君、何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