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1,5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0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2-004)、《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因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进程已过半,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5,703,5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1%,最高成交价为20.22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8.4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09,976,591.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
说明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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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27日)前5个交易日(即2022
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94,536,09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3,634,024股)。
(三) 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