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作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
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日常
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减少、规避因大宗商品现货价格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延伸公
司的业务收益,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开展该业务。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
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日常
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减少、规避因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在依法依规经
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开展该业务。
独立董事: 余鹏翼 冯科 刘继虎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