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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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发行数量:55,845,145 股
  ● 发行价格:人民币 7.89 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
    “合锻智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改稿)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322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5,212,428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
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三)本次发行情况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
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限售期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55,845,145 股,发行价格为 7.89 元/股。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4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定账户。2022 年 1 月 6 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11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1 月 4
日,天风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账户。2022 年 1 月 6 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12 号)验证,截至 2022
年 1 月 5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40,618,194.05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605,685.93 元(其中保荐承销费 4,817,152.77 元,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 1,788,533.16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34,012,508.12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5,845,145.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78,167,363.12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0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 55,845,145 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启动前
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本次发行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符合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参与询价
并获配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和签署的
《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股份认购协议》等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
关法律文件是合法有效的;发行人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
格,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7.89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55,845,145 股,募集
资金总额 440,618,194.05 元,发行对象总数 4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
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获配股数         认购金额(元)
                               (股)
      司
       司
                合计                         55,845,145   440,618,194.05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5,845,145 股,发行对象共 4 名,具体情况
如下:
    身份证号:3505241974********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郭伟松本次认购 43,852,97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 册 地 址 :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成立日期:1998-06-26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UBS AG 本次认购 5,069,70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日期:2006-06-08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5,576,67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成立日期:1994-06-30
  注册资本:961242.9377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
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345,78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三)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
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
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
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用证券账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60,949,604     58.1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司
       专用证券账户
       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合计                       308,444,123         61.12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55,845,14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
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发行前             变动数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发行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                  -        -   55,845,145   55,845,145   11.06%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448,949,194 100.00%                    - 448,949,194    88.94%
的流通股份
     合计      448,949,194 100.00%    55,845,145 504,794,339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55,845,145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
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资产质
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财务
状况得到改善,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
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将得到提升,
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而展开,因此本次发
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大收入规模,提
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若公司拟
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
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
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
际控制人之间因本次发行事项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保荐代表人:李旭巍、佟玉华
     项目组成员: 马怀先、邓思远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朱小辉
     经办律师:谢发友、殷晨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毛邦威、刘文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毛邦威、刘文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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