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
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华菱线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9,033.4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数
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
(万元) 金额(万元)
额(万元)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
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
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
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建设项目
合计 52,986.71 43,728.54 32,460.15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根据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
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借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
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姚伟华 罗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